以案说法|善意帮工却分心驾驶 发生事故担责三成

来自 科技2026-07-23 16:36:32

  日前,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无偿帮工引发的交通事故追偿纠纷。肇事者在帮邻居代驾车辆的过程中因疏忽发生交通事故,从而面临着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。

  “赵哥,你放心,我保证把车安全开回去!”日前,西峡居民赵某在湖北十堰购得一辆二手轿车,因无力长途驾驶,便请邻居吕某帮忙开回来,吕某满口答应。在返程途中,吕某独自驾车行驶时,因查看手机分心撞伤路边3名村民,造成3人骨折、软组织损伤。

  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,吕某开车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,因此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赵某向3名受害人全额赔付3万余元赔偿款。事后,赵某向吕某追偿全部赔偿费用,遭到对方拒绝。吕某辩称自己属于无偿帮工,且分神是因赵某打电话催促所致,双方协商未果,赵某遂诉至法院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驾驶机动车属于高危行为,驾驶人需履行严格的安全注意义务。吕某驾车时查看手机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,且事发路段路况正常、车辆无故障,其分心操作是事故唯一直接原因,依法可认定为重大过失。依据相关司法解释,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,有权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。虽然吕某辩称事故是因赵某持续打电话催促而导致其分神,但未能提供通话记录、聊天记录等任何证据。

  法院同时考量,吕某系无偿帮工,初衷是助人为乐,属于社会倡导的良好风尚,若判令其承担全部责任,会挫伤公众互助善意。综合双方情况,法院最终酌定赵某向吕某追偿30%的赔偿款项。

  法官说法: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是美德,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,善意帮工受法律保护,但并非免责理由。帮助别人进行驾驶、高空作业等高危活动时,必须严守安全底线,切勿疏忽大意。否则一旦酿成事故,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,自己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。

  (通讯员:王晶雅 编辑:辛灵飒 初审:李萍 终审:王笑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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